| 关于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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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9 07:39 文章来源:凉城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岱海旅游区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广大消费者: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及凉城县政府办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凉政办发[2009] 58号),为及时兑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简化程序公告如下:
(一)由原来的销售网点录入信息,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录入信息并代理审核,由商务局集中、统一、直接兑付。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兑付,将补贴资金通过信用联社直接拨付到农民用户的储蓄账户上。
(二)农民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录入销售信息并代理审核,销售网点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购买产品发票号码、购买人信息(含户口簿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产品标识卡号、储蓄存折银行账号等。销售网点留存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在农民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商务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农民用户可在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后直接到凉城县信用联社领取补贴兑现资金。
(三)凡由于乡镇金融机构不健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兑付补贴资金有困难的乡镇, 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然后再与商务局进行清算。垫付资金的销售网点资质需商务局审核备案。
(四)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简化程序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执行。家电下乡兑付办公室设立在凉城县商务局商务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474—4202921,0474—4201665。
特此公告
凉城县商务局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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