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关于家电下乡有关问题的说明
2009-03-20 14:29  文章来源: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旗县市区商务局: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家电下乡有关问题的指示精神,家电下乡手机产品的销售商无需取得手机生产企业的授权,只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齐全,即可直接到手机销售商所在旗县市区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

特此说明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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