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依法行政大环境 开拓酒类管理新局面
2006-12-09 09:41  文章来源:凉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凉城县商务局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

流通管理办法》情况汇报

 

20061110日)

 

    从今年1月1日起,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商务局的指导下,我们以贯彻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契机,努力开拓我县酒类管理新局面。从年初到现在,我们分三个大的段落抓贯彻落实:一是在1——3月份,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在4—6月份抓清仓查库;三是从7月份以来实施备案登记。经过前一阶段的艰苦努力,我县的酒类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岱海镇的酒类经营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场监管得到明显改观;其它乡镇的备案登记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四个到位”,形成三个共识。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为保证酒类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初,我们向县委、政府请示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酒类市场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从全局干部职工选派了5名文化素质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同志充实到酒类管理办公室工作 ,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同时,为了尽快使他们能够适应工作需要,我们采取集体辅导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从事酒类管理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同时坚持每周一、三、五晨学,参加市商务局组织培训3次。从县政府法制办、工商局、质检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聘请熟悉法律法规,且具有多年执法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一方面讲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条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力求使同志们在短期内基本掌握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规。另一方面进行现场练兵,从法律文书的书写制作到对当事人的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示范,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同时结合相关法律制定使用统一法律执法文书。由于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商务局成立后主管的一项比较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因而我们在领导力量的安排上,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而且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攻硬上,遇到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处理,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宣传到位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从城镇到乡村,从批发到零售,点多面广,勿庸置疑,宣传工作该首当其冲,为管理实施鸣锣开道。为了使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秩序规范、打假保真的市场氛围,我们把宣传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正式登记开始前,我们通过凉城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制作了酒类管理专题新闻节目,还以电视字幕的形式宣传酒类流通的相关政策,尽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印发宣传资料深入宣传,我们将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汇编成宣传册,由酒管办的同志走街串巷进行发放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牌300多块,基本上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召开酒类经营者座谈会专题讲解。针对一些经营户看问题观念陈旧,对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一知半解的实际,我们及时组织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局领导亲自主持并讲解《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逐条进行解读,让他们明白商务局就是酒类流通的主管部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酒类经营者必须要遵守的法规,不按规定经营就是违法行为,违法就要受到惩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实施监管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积极落实《办法》规定,做到政策措施到位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赋予了各级主管部门管理酒类市场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是确保《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的关键。年初,我们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过渡期间一手抓宣传贯彻,一手制定实施方案,以确保《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按照《方案》的安排,我们总的原则是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在工作布局上是先抓县城批发,后抓各个乡镇零售,以城带乡,逐步到位;在工作方法上,先摸底调查,后清仓查库,再实施备案登记,先规范后处罚,一环扣一环,有计划、按步骤进行。从四月份开始,局领导组织带领酒管办的同志们会同县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用了20天的时间,对全县的酒类经营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基本查清了全县酒类市场经营情况。酒类批发企业26家,酒类销售个体户达400多家,从事酒类零售的饭店、酒吧等达220多家。对各家经营户从法人代表、经营方式、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规模、联系方式等方面逐项登记造册,为实施备案管理提供基础性依据。

开展清仓查库和备案登记是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作的难点。清仓查库不仅能够查清经营户原有库存酒类商品的数量和品种,而且能为今后开展监督提供较为有力的证据。备案登记是实现酒类流通统一管理的基础,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更是酒类商品在全国实现溯源的前提。这两项工作本身工作量大,比较烦琐,再加上经营户认识上有差距,甚至一些人有抵触情绪,因而给我们的工作形成一定阻力,面对困难,我们不是退却,而是积极应对,采取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由酒管办的同志挨门逐户抓落实,遇到“钉子户”交给局领导集体讨论解决。酒管办的监督员坚持节假日不休息,风里来雨里去奔赴市场一线,进行日常监督登门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讲政策、摆道理,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攻坚。经过自上而下的艰苦努力,终于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集中清仓查库过程中查出假冒伪劣酒100多箱,通过备案登记,岱海镇已建立起70多份经营户信息档案。

四、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做到监督管理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的同时,力排干扰,精心组织,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紧紧抓住“随附单”这一贯穿于酒类流通始终、追根溯源的“上方宝剑”不松手,首先从零售商店查,从饭店酒吧查,从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查。自8月1日开始实施“随附单”管理后,除了原有的清仓查库库存的酒类商品外,哪个门店新购进的酒类商品如果没有“随附单”一律扣押;哪个集贸市场未进行备案登记批发酒类商品,不仅要扣押酒品,而且还要按规定进行处罚。此外,我们还加大对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酒类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我们酒类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随时深入到市场捕捉信息,寻找可疑线索。这样我们就形成了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把住了市场准入关,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管理氛围。截至目前,共有3家外地酒类经营企业酒类产品在我县上市。根据举报,我们在国庆节期间查处了3起制假酒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酒类市场管理,净化市场,确保《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述是我们前一阶段贯彻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所作的主要工作。由于这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没有现成的做法可学,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因而在工作中只能是边实践、边探索、边改进完善。在工作中,我们不仅付出了心血,而且也得到了一些体会,形成了以下三个共识:

第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我们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该《办法》的出台实施给我们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办法》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赋予我们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拓展了我县监管市场的空间。但是,酒类市场的监管责任重大,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如果监管工作不到位,假冒劣质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出现问题,商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们面临的是困难与机遇同在,挑战与希望并存,要实现有“位”、必须先作到有“为”。

第二,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思想发动是前提,经费投入是保障。前一阶段,我们贯彻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花了很大的财力、精力、人力。但是,还有不少经营者不积极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有的不进行备案登记,有的督促不理不睬,有的即便是来了也证件不齐全。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认识上有差距必然导致行动上不一致。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没有必要的经费投入作保障,监管工作难以维继。因为监管工作常年工作在一线,没有交通工具不行,人员加班工作不发补助不行,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开支比较大,如果经费无法保障工作就无法进行。今年我们为保证执法需要,县财政配套资金4万元配备了执法用车,今后希望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把酒类管理的人员编制解决,把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测和部门协作机制。是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刚刚起步,按照商务部《办法》规定的要求相差甚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善酒类管理信息交流,实行酒类管理信息化,不仅能够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而且能够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对于净化酒类市场,改善消费环境是很有必要的。今后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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