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支部+协会”研讨会上的讲话
2007-04-09 16:24  文章来源:凉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共凉城县委副书记  闻挺
(2007年3月16日)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加快建设一流强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在两会刚刚胜利结束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了这次“支部+协会”研讨会。目的是通过研究讨论,加强扶持服务,推动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刚才,大家对今后如何规范和进一步发展“支部+协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志们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支部+协会”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还有其它许多形式。下面,我借这次机会,就我县今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新农村和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20世纪70年代末,由安徽凤阳小岗村几位农民发起的非正式农业制度已演变为一种正式的农业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的个体农户与社会化的农业生产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使农民这一市场主体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惑,严重地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这些矛盾表现在:一是个体农户的小生产与变幻莫测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个体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农业现代化目标之间的矛盾;三是个体农户传统生产方式与农业生产专业化的矛盾;四是个体农户生产经营投入与农业开发性投入的矛盾。对此,如何通过深化农村经济改革,采取新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农业经营制度与经营组织形式来妥善解决这些矛盾,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
    2005年,县委、政府审时度势,从全国乃至世界农业发展的形势出发,从我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根据全县实际情况,提出大力发展“支部加协会”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提高我县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发展“支部+协会”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将支部和协会结合起来,将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结合起来,一方面使农村基层党支部在与协会的结合中,能够有效地利用协会的灵活性,更好地了解市场经济,学会如何又好又快地抓经济、发展经济;另一方面,使协会在与支部的结合中,能够充分利用支部的凝聚力,增加协会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能够使协会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沿着正确的道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断壮大自己和带动农民增收。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支部+协会”模式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的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有比较正规的专业协会29个,会员达6000多人,去年经由各类营销协会贩运的杂粮杂豆、马铃薯、蔬菜、鲜奶等达10亿多斤,皮张近6万张,为农民变现收入达5.55亿元,较上年增长5.7%。实践证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顺时应势,适新应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阶段其作用愈加突出。
    第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国入世后,农户分散经营的模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乡村集体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日益突出。一家一户小耕作小生产与设施农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既不利于配套基础设施的应用,也不利于连片耕作技术的推广;与集约农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仅造成农业生产要素的浪费,也限制了高新技术的投入应用;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弱化了土地资本聚集和效益扩张效应,弱化了农民的创造力开拓力,弱化了农户的互助功能,更弱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对大农业生产的指导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使参与合作的农民和企业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品牌共享、利益共享,开辟了一条农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帮带服务的新途径,有效地解决了双重经营体制“统”的功能弱化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多困惑。这种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甚至上百户“小一统”的合作经营形式,是在农业生产与国际接轨、农村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革的情况下,最直接地体现农民自我创造力、最大化地实现农业生产效益、最充分地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选择。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促进农村领导方法、工作方式、服务职能的深刻变化,使领导方法由指挥向指导转变,使工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使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变得紧密,党的执政基础得到强化。
    第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回顾改革开放近30年的实践,如果说家庭联产承包解决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那么在现实条件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在解决农民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让农民在进入市场的过程中成为利益共同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变零散、分散经营为适度规模经营,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盲目跟风发展为市场主导发展,有效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通过规模化生产提高了市场抗震力,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了市场竞争力,通过合作互助提高了农民进市场的能力。很多地区农户、协会、龙头、基地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订单生产、品牌宣传、技术指导、市场销售、经营管理“五统一”的模式,产前帮科技、产中帮管理、产后帮销售的做法,都充分说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农民产前“红娘”、产中“保姆”、产后“货郎”。由此可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带领农民进市场、率领农民闯市场、引领农民拓市场的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在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一个地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反映。农牧业产业化能否“化”起来,不仅取决于基地规模、市场化程度、龙头企业作用,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几个关键环节的紧密衔接。长期以来,受制于分户生产、分散经营,户是单干户,人是自耕农,户与户之间缺乏互助,项目与项目之间缺乏互动,产加销各环节之间缺乏互补,农畜产品小而散、小而杂、小而低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迫切需要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能使农畜产品统起来、质量提起来、总量扩起来。长期以来,我县由于龙头企业少,龙头企业作用发挥得也不是很好,与县外的农畜产品市场联系也不紧密,农民往往“种啥啥贱,养啥啥赔”。近年来,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县主要是一些流通协会的发展,密切了农户与市场的联系,加快了我县农畜产品的流通销售,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经济组织使生产要素能够合理流动起来、优化组合起来,使农民之间能够形成一种互惠双赢的利益联结关系,进而为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动力。大合作离不开大产业,有了大合作也能牵动产业大发展。我们要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以“支部+协会”形式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第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在引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县人口中农民占到80%多,打造一流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关键在增加农民收入。尽管有好政策保障增收,遇好年景促进增收,但根本出路还在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不仅要通过劳务输出把农民转移出去,更要通过联合与合作把全县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致富之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用农民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和最小的成本促进种养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实现了效益最大化。我们可以算三笔账:一是降低成本增收账。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农民降低了生产投入,减少了各种浪费,提高了产出效率。二是结构调整增收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了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生产比较效益。如六苏木镇南房子村农民组建的红萝卜协会,主要在萝卜籽种、专用肥购进、种植技术提供和产品销售方面开展服务,为引导农民围绕市场种田、调整结构赚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劳力转移增收账。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能够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向非农产业和县外转移,实现多门路增收。天成乡的运销大户每年吸纳一些农民从事农产品收购贩运,平均每人每年可获得约10000多元的收入。这就不难看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在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上的明显效果和积极作用。当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从我县来说,主要是发展资金不足;信息、市场不畅;运行、管理不够规范;没有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因而层次偏低,影响力较弱,带动性较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服务缺乏力度;等等。
    二、以改革精神和创新实践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我们一直讲农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而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两个不可或缺的轮子,只有这两个轮子快速、平稳、协调运转起来,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才能稳中求快。近年来,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小变大,由弱渐强,是全县因势利导、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结果。从当前看,我们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坚实的工作基础,有农民的发展热情,有可资借鉴的办法经验,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要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要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自治区一号文件中也提到,要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和支持农牧民发展各类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因此,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具创造力的改革精神和创新实践,在带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实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大发展、快发展。
    (一)解放思想,放手放胆,创新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涌现和发展是解放思想的产物,它的发展和壮大,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需要树立“干起来再说”的思想理念。只有这样,我们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有大的气魄,有新的作为,有好的局面。要不限内容,能干什么就干什么,鼓励和支持农民在产业结构关键环节、产业链条薄弱部位、本地优势产业和农民急需服务项目上实行联合协作;要不限规模,能干多大就干多大,不厌其小,不厌其多,不厌其杂,逐步形成滚动发展、积累扩张、渐进提高的规模发展局面;要不限形式,能怎么干就怎么干,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公司、合作社等不同组织形态可以竞相发展,资金、技术、品牌、管理、土地、实物等不同生产要素可以自愿入股,各类资本可以不拘性质敞开进入;要不限主体,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是农民身份还是干部身份,不管是本地大户还是外埠能人,不管是农技专家还是市场经纪人,谁有能力让谁牵头,群众拥护谁让谁牵头;要不限区域,能在哪干就在哪干,打破地域、产业、行业局限,积极发展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的联营合作。
    (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
    由于我县各地人们思想观念、生产习惯、产业基础有所不同,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走多领域延伸、多形式创办、多元化推进的路子。
    一是要推广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区内外各地的经验,并创造性地运用到发展我县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中去。积极发展以公司法人形式出现,突出利益联结的股份合作公司;按照合作社组建原则,突出行业联合的专业合作社;以社团法人形式出现,突出合作服务的专业协会;以大户引带帮扶为标志,突出互助联合的互助合作组织。特别是要以党建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为目标,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发展“支部+协会”模式的合作组织。
    二是要探索符合实际的组建方式。千方百计发挥能人作用带动一批,利用种田能手、养殖大户、科技能人、市场经纪人以及在县内外企业家的资金优势、智力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吸引农民参与发展能人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千方百计发挥龙头企业作用牵动一批,依靠龙头整合资源,扩充实力,开拓市场,吸纳农民参与发展龙头牵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千方百计发挥乡村干部作用领办一批,继续动员和鼓励那些有能力有威信有热情的乡村干部,积极投身发展合作经济的主战场,带领农民参与发展干部领办型合作经济组织。
    三是要选准前景看好的产业项目。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以项目为支撑,没有好项目,合作经济组织就没有生命力,即使办起来,也容易赔本、散伙、垮掉。在项目选择上,要选择那些市场看好的项目、潜质看好的项目、效益看好的项目。只有项目选好了,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得以发展壮大。
    四是要把握以民为本的指导原则。农民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因此在工作指导上要坚持以民为本。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条原则,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能靠行政命令去硬性“归大堆”,强行“拉郎配”,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让农民自行选择,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使合作经济组织逐步由松散联合向紧密组合、由简单合作向规范运作、由小范围向宽领域发展。
    (三)倾斜政策,优化服务,扶持发展
    我县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说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必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健康成长、快速发展的宽松环境。
    一是在资金支持上,营造“洼地效应”。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扶持专业合作经济发展资金。农村金融部门要适时调整贷款投向,把信贷资金不断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对资信等级高、发展潜力大、运营效益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适当放宽信贷条件;要通过积极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尽最大力量撬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使其向发展合作经济聚集流动。有条件时可从财政拨出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技术推广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是在税费减免上,营造“蓄水池效应”。要根据实际研究出台低税或免税的税收政策,对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代购生产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从事农机作业、排灌、家畜配种和疾病防治以及相关技术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畜产品经营活动,按农民自产、自销、自买、自用对待减免税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也适用于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
    三是在管理服务上,营造“温室效应”。对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所需土地要优先征用,解决经营场地不足等问题;对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地块要优先串换;对道路、电力、灌溉井等配套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保证;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要特事特办,降低门槛,优先办理;对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和晋级上要优先考虑;对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干部实行身份和待遇“两个不变”;对领办创办合作经济实体的各类能人要多鼓励多关心,并把这些能人作为村干部选拔的重要来源。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行为,还要开展好信息咨询、经营管理、技术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有利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我们就可以大胆出台并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大力促进其成长壮大,使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明白人,成为农畜产品的流通经纪人,成为农民群众的致富带头人。
    三、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领导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县建设新农村、打造一流县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站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高度,站在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纳入重要日程,强化支持引导,不失时机地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中通盘考虑,与深化农村改革相衔接,与优化产业升级相配套,与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相适应,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要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研究,把它作为战略性、突破性、紧迫性、经常性任务来抓,不断研究学习合作经济理论,了解掌握工作全局,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水平。
    二是必须形成合力。牵头部门要担负起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的职能。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信息咨询、政策服务为重点的支持服务体系。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组织部门要积极探索农村党建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结合点,借鉴并大力推广“支部+协会”模式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推动力量。宣传部门要积极探索在合作经济组织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共青团、妇联、人武部门要依托自身优势,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妇女、民兵的“生力军”、“半边天”和“突击队”作用。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抢抓政策机遇,采取各种形式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是必须狠抓落实。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否进一步加大力度,取得更大更多实效,关键在于狠抓落实。首先要明确责任,强化抓落实的领导力量。乡镇作为面对群众的直接组织者,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负有具体的、直接的、重要的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抓出更大成效,通过抓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创乡镇职能转换后的工作新局面。其次要发动群众,强化抓落实的社会氛围。靠思想教育发动群众,从转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入手,采取算账对比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合作办法、扶持政策和发展前景,把广大农民的致富热情引导到自觉参与经济合作上来;靠舆论宣传发动群众,用那些鲜活生动的事例来启发群众,感染群众,鼓舞群众;靠典型引带发动群众,树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树得牢、推得开的典型,组织他们现身说法,带动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大力发展。再次要跟踪督办,强化抓落实的工作力度。强化问抓力度,看各地、各部门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是不是尽心尽力;强化问责力度,看各地、各部门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是不是尽职尽责;强化问效力度,看各地、各部门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是不是取得了更大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在当前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意义重大,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我们要牢牢抓住难得机遇,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建设一流强县进程中,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具有凉城特色的农村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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